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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代表
中国工商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中国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
、
国家开发银行
和
交通银行
联合牵头的银团,为其向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定期贷款,用于福建省炼油及乙烯设施的扩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代表
日本森大厦株式会社
,为其向银团借取定期贷款,用于在上海开发建设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大厦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代表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为其向吉布提共和国提供美元定期贷款,用于建设Doraleh集装箱港口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代表
上海克虏伯不锈钢有限公司
,为其借取银团贷款用于建设不锈钢工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代表
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为其借取美元银团贷款用于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代表
拜耳(上海)聚合物有限公司
,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借取双边贷款用于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代表由
交通银行
牵头的银团,为其向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建设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代表由
中国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牵头的银团,为其向上海市静安区兴业太古汇的建设开发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代表
上海耀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其开发上海宝矿洲际大厦项目借取人民币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严正声明
我们特别提请事务所的客户和广大公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声明全文
341.5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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