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9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新设BVI子公司完成15亿元人民币、三年期离岸绿色自贸离岸债发行。该债券于8月20日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行方国际律师和香港交易所上市代理。
本项目呈现三项“首单”特征:1)首单境外企业绿色自贸离岸债;2)首单香港交易所绿色自贸离岸债;3)创下上海市属非金融国企人民币离岸债历史最低利率水平。同时,也是首单实现“依托中央结算公司金融基础设施运行、同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与制度对接的自贸离岸债产品。
根据2025年出台的新规,自贸离岸债正式确立为“两头在外”(原则上面向境外发行,由境外主体投资)。在发行端,发行主体包括境外机构、境内企业法人的境外子公司以及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在投资端,以境外机构为主,并支持相关市场主体通过自由贸易账户(FTU)依法开展业务。
在本项目落地前,重启后的自贸离岸债发行实践主要集中于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实体企业尚缺落地案例。本项目首次将新规为非金融企业预留的发行路径,转化为产业集团可执行、可复制的离岸融资方案。本项目债券票面利率为 1.80%,创下上海市属非金融国企人民币离岸债历史最低利率,协助发行人有效优化境外融资结构,实现综合融资成本的合理锁定。
本次交易由方达资本市场团队合伙人沈菡(Annie SHEN)律师负责。特别鸣谢谭鹏及Mark Lehmkuhler对本项目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