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

合伙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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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近期代表项目与案例 其他信息 相关阅读

李娜律师擅长并购、私募股权/风险投资、许可与合作、外商直接投资、首次公开发行、一般公司事务及监管合规事宜。她致力于为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及其他医疗健康行业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并经常代表机构投资者。

教育背景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

职业背景

李娜律师于2007年加入方达律师事务所。在此之前的五年内,李律师曾就职于其他领先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中国律师事务所。

简介

李律师为进入中国的跨国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尤为擅长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包括对外许可、跨境合作、离岸资本市场交易及战略投资等。她以务实的工作风格和对生命科学行业的深刻理解著称,在交易架构设计、尽职调查、谈判、交割后整合及监管合规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全程指导。

近期代表项目与案例

  • 许可、合作及商业化

  • 收购与兼并

  • 股权投资及融资

  • 资本市场

  • 为XtalPi(HKEX: 2228)就与Dovetree(由美国传奇生物科技企业家及投资人Gregory Verdine创立的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该协议,XtalPi将利用其集成AI与机器人技术的端到端AI药物发现平台,针对Dovetree选定的多个靶点,发现并开发小分子和抗体候选药物。该合作下,潜在总金额最高可达约59.9亿美元。
  • 代表云顶新耀(HKEX:1952)与箕星药业香港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获得艾曲帕米(Etripamil)鼻喷雾剂(拟定中文商品名:星必妥®)在大中华区的开发、商业化及产品地产化权益。
  • 代表云顶新耀(HKEX: 1952)与箕星药业达成资产收购协议,获得LNZ100(1.44%醋克利定,美国商品名VIZZ)在大中华区(含中国大陆、港、澳、台)的开发、生产与商业化权益,并支付首付款及开发里程碑付款。
  • 代表云顶新耀(HKEX:1952)与海森生物签署商业化服务协议,云顶新耀为海森生物旗下六款成熟产品提供商业化服务,授权许可协议则获得莱达西贝普(Lerodalcibep)在大中华区的后续临床开发、注册和商业化独家许可。
  • 代表派格生物(HKEX: 2565)就与上海腾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独家商业化合作协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该协议,腾瑞制药获得派格生物自主研发的国家1类新药维培那肽注射液(派达康® / PB-119)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商业化权益,该药为长效GLP-1受体激动剂,用于2型糖尿病治疗。
  • 协助神基制药与昌郁医药达成独家许可协议,获得XG005在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的开发、注册、生产和商业化权利。XG005是一款口服非阿片类创新镇痛药物。
  • 协助神基制药与湖州惠中济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收购标的NG1806是一款在研的术后镇痛创新药,被定位为“中国首个同类双机制长效疼痛管理药”。该药物能协同结合抗炎和镇痛通路,在有效减少疼痛的同时,减少阿片类药物的使用。
  • 协助神基制药与安必生签署营销授权转让协议,获得左乙拉西坦缓释制剂(开浦兰SR)在中国大陆的营销授权、专利、商业秘密及相关知识产权。
  • 协助全球诊断解决方案提供商快奥森多(QuidelOrtho,纳斯达克股票代码:QDEL) 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389) 宣布达成一项长期战略供应协议,快奥森多将获得普门科技提供的多款高通量及中低通量免疫检测分析仪平台。商业化推广的核心市场将覆盖欧洲、中东、非洲、墨西哥、中美洲、南美洲、印度、中国、日本及其他亚太地区。
  • 代表信念生物就BBM H901(新吉宁®)与武田签署独家商业化协议,该药为血友病B基因疗法。该疗法于2025年4月获NMPA批准,成为中国首个血友病B基因治疗药物。此次合作借助武田在罕见病领域的商业化能力,加速患者可及性。
  • 为阿斯利康就向三生制药授予百泌达及百达扬(糖尿病产品)在中国独家商业化权益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该交易涉及1亿美元首付款许可费及持续的经济利益分成.
  • 为阿斯利康就向康哲药业授予波依定(Plendil)在中国独家商业化权益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该交易涉及3.1亿美元首付款许可费及持续的经济利益分成
  • 为阿斯利康就与阿斯彭全球有限公司(Aspen Global Incorporated, AGI,属阿斯彭集团旗下)签署协议所产生的在华业务过渡安排提供法律服务,根据该协议,AGI将收购已上市麻醉药品的剩余权益
  • 代表贝达药业就与禾元生物签署《药品区域经销协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该协议,禾元生物委托贝达药业在约定区域内独家经销奥福民®(植物源重组人血清白蛋白注射液)。
  • 代表开拓药业(HKEX: 9939)就其与印度尼西亚生物科技公司Etana就普克鲁胺(Proxalutamide)治疗新冠在印度尼西亚的商业化达成许可协议提供法律服务。该合作项目后续入选江苏省“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
  • 协助复星医药(600196.SH)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控股收购绿谷(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复星医药将持有绿谷医药51%的股权;收购的核心资产为绿谷医药的阿尔茨海默病药物甘露特钠胶囊(商品名:九期一®)。
  • 代表云顶新耀(HKEX:1952)通过其新加坡全资附属公司EverSea Medicines (Singapore) Pte. Ltd.,与海森生物制药(亚洲)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购买协议,收购其全资附属公司海森生物制药(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强化其在亚太地区慢性病领域的布局与商业化能力,并巩固云顶新耀作为全球创新资产在中国及亚太地区首选合作伙伴的领先地位。
  • 代表北京京国管亦庄康桥医疗健康并购投资基金,通过受让老股及认购新股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了祐儿医药(Pediatrix Therapeutics)的控股权。 并购基金由康桥资本管理,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专业医疗并购基金;祐儿医药是一家专注于儿科治疗的创新药企,已有4款产品获批上市、5款在研管线,覆盖神经、过敏、皮肤等领域。
  • 代表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029.SH)通过其全资子公司Micro-Tech (NL) International B.V.,收购Creo Medical Group plc所持有的Creo Medical S.L.U.(CME)51%已发行股份。CME为西班牙医疗器械销售渠道公司,在欧洲多国设有子公司,经销消化、泌尿、呼吸、一次性内镜等领域的产品。
  • 作为中国律师,协助Astorg Partners完成对Cook Medical生殖健康业务的收购,协助完成中国资产及股权的转让有关的协议起草及交割。
  • 作为中国律师,协助全球领先的CDMO企业CordenPharma(控股股东为Astorg Partners)收购美国多肽原料药CDMO公司AmbioPharm(控股股东为The Carlyle Group),AmbioPharm分别位于中国上海及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北奥古斯塔拥有多肽原料药生产设施。
  • 协助赛诺菲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新建一个胰岛素原料药生产基地,是“十四五”以来北京市医药工业领域体量最大的外商投资项目。
  • 代表拜耳集团为其收购滇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滇虹药业为一家中国领先的非处方药及中药企业。(被评为中国商法杂志 2015 年度最佳交易)。
  • 代表拜耳医药中国,为在拜耳全球收购默克OTC业务后与默克OTC的中国部分整合提供法律服务。
  • 作为中国律师,代表德州太平洋投资(TPG Capital)收购PPC,PPC是一家专注于药物研发及临床研究管理服务的亚洲领先CRO企业;就PPC与Novotech整合为Novotech Health Holdings提供法律服务,打造亚洲领先的生物技术专业CRO平台;并就Novotech的出售交易提供法律服务,该交易于2025年获得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的重大投资。
  • 代表亿腾医药,就其向礼来公司(Eli Lilly)收购抗生素产品希刻劳®(Ceclor®)和稳可信®(Vancocin®)在中国大陆的权利,以及位于苏州的希刻劳®生产工厂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包括ADIA、中金-阿斯利康、博裕、凯辉基金、康桥资本、中金资本、元禾原点、厚朴投资、中信资本、CVC、德弘资本、光大医疗健康基金、弘毅投资、礼来亚洲基金、复星医药、方源资本、GE医疗、高瓴资本、弘晖资本、LYFE Capital、美敦力、微创医疗、太盟投资、合众集团、PKI Ventures、春华资本、TPG、晖致、华平投资、药明康德、晶泰科技等投资方,就其对生物科技公司、制药公司、医疗科技公司、医疗服务机构等的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诸多生物科技公司、制药公司、医疗科技公司的股权融资(从最初孵化到上市前融资)、资产及股权重组(包括搭设跨境结构或拆除跨境结构)等。
  • 作为中国法律顾问,协助晶泰科技、药明合联、百济神州、药明生物、基石药业、瑞慈医疗等企业在香港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及其后续融资;作为中国法律顾问,协助泛生子、爱康国宾等企业在美国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作为中国法律顾问,协助爱康国宾、泰康生物等企业的美股私有化退市。

其他信息

  • 获奖情况

  • 《法律500强》(Legal 500中国医疗健康与生命科学领域,领先律师/合伙人(2020-2026
  • 《亚洲法律》(Asia Law中国医疗健康领域,卓越执业律师(2023-2025
  • 《钱伯斯》(Chambers中国医疗健康领域,第三等律师(2026),第四等律师(2024-2025),潜质律师(2021-2023